关于开展第三届全国药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老师:
根据全国药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下简称“药学教指委”)通知,现开展第三届全国药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第三届全国药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范围为2019年9月1日到2020年8月31日期间药学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的学位论文。
学院组织初评,按照药学教指委规定的比例,我院可以推荐1篇论文参评。
二、评选标准
1. 与专业方向培养目标一致,注重理论联系实际。
2. 具有较高的实际应用价值,在理论、方法或实践上具有创新。
3. 论文以中文撰写,符合学术规范,材料翔实,设计合理,方法科学,结果可信,工作量饱满,文字表达准确流畅。
三、申报材料
1. 全国药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附件1)word版;
2.推荐的优秀硕士学位论文,PDF版;
3.全国药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3)word版;
4.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word格式;格式见附件4);
5.作者简况表(附件5)每篇1份,word版;
6.与学位论文相关的专利等有关证明材料每篇1份,PDF版。
请于9月25日前将电子文档发送至136020418@qq.com
四、奖励办法
药学教指委对优秀学位论文进行表彰。
附件:药学教指委通知及附件表格
研(留)办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