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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峡大学医学院预防医学专业本科生导师制实施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2-06-06    作者:    浏览次数:[]

         

     

    三峡大学医学院文件


      

    医行字【20227

     


     

    三峡大学医学院预防医学专业本科生

    导师制实施管理办法

    为推进预防医学专业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确保导师制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实效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宗旨

    以“三全育人”(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体系为导向,培养具有”一厚(基础厚)、二高(志向高、素质高)、三强(创新创业力强、社会适应力强、自我发展力强)的个性化高级人才为目标,发挥全员教师指导学生学习、关心学生健康成长的积极作用,提高学生的专业兴趣,调动学生专业学习的积极性,造就一批适应社会发展与公共卫生事业需要,具备基础与临床医学基本知识,预防医学理论与实践技能,具有从事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实际工作能力,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创新精神,能够自主学习,开展相关科研、教学、公共卫生创业实践预防医学本科人才。

       二、导师的任职资格

      符合以下条件的老师可申报预防医学专业本科生导师。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熟悉教育规律,师德高尚,作风正派,为人师表,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学院有关教学、科研工作考核合格。

      2.原则上由博士、讲师及以上职称人员担任。

      3.需具备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相关或相近学科专业背景,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是正式立项项目的主持者。

      4.三峡大学其它学院教师如提出申请,除需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所在单位同意,并保证学生的学习和科研条件。

      三、导师聘任办法

      1.聘任期限:聘任工作每年一次,聘期为五年,并由医学院颁发导师聘书。聘期结束后考核称职者,自动连聘连任。

      2.聘任程序:个人提出申请并填写《三峡大学医学院预防医学本科生导师申请表》,教学办、科研办、学工办审核后确定导师名单。学院建立导师数据库、统一编写《三峡大学医学院预防医学专业本科生导师简介》,并向预防医学专业学生公布。

      四、导师的职责与工作内容

      1.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本科生导师工作应关心所带学生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和心理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学习、生活、纪律和安全等方面的教育和引导。

      2.进行专业教育工作:本科生导师工作应加深学生对本专业的了解,帮助学生了解自己所在专业的培养方案以及课程设置情况,以及在专业学习中应注意的问题;接受学生选课方面的咨询,提出合理的选课方案,引导学生进行专业规划;稳固专业思想,做好专业规划。引导和带领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课外科研活动,承担学生毕业论文(内容必须与公共卫生和预防医学学科相关)的指导工作,培养提高学生的创新意识和综合素质,增强学生就业竞争力,为学生就业和进一步深造打下坚实基础。

      3.具体工作内容

    1)导师与所指导的学生,每学期进行“一对一”谈话不少于1次,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引导学生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对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给予指导和帮助,并深入全面地了解学生思想状况、生活状态、专业学习情况与心理状况。根据学科研究方向,针对学生的学业进展和特长,导师应做好每学年的指导工作计划,内容包括针对性较强的指导方案、指导内容和预计成果。

    2)学生以小组为单位(原则上2-3人为一组),在导师的指导下从事科学思维、科学行为和科学研究的训练。积极指导学生申报校院级及以上学生课外科研基金项目,以学生科研项目为抓手指导学生参与科研实践活动。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的课外科技作品竞赛和学科竞赛等活动,促进学生科学素养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和提高。学生参与科研活动的经费由导师承担。

    3)导师在任期内必须指导每名学生完成一份毕业论文。

      五、学生选报导师办法

      1.每位学生必须选择一位导师作为自己的科研指导教师,学生根据导师的研究方向、内容和本人所学专业及个人特点、兴趣等情况填报《三峡大学医学院预防专业本科生导师选报志愿表》,然后由公共卫生系和教学办、学工办协调,为每位学生安排导师。每位导师每年新带本科生数不超过3名。

      2.导师与学生一经确定指导关系后,原则上不再变动。学生如无故缺席导师指导3次及以上,导师可解除与学生的指导关系;因特殊原因,学生想更换导师时,由学生向公共卫生系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共卫生系同意后,方可另行选择导师。

      六、导师和学生考核

    1.导师主要考核指导学生的工作态度和工作业绩,学生对导师履行职责的综合评价将纳入导师考核的内容。

    2.对导师的考核实行学院与学生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3.聘期考核为优秀的导师,学院给予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4.学生考核:每年进行本科生导师制“优秀培养对象”评选,学院给予奖励。

      七、导师工作量计算

      1.考核合格的导师每年计社会工作量30工作时/生(即9分社会工作量)。

      2.学生科研的成果计入导师的科研业绩(所有成果以本科生为第一作者且署名为三峡大学医学院;获奖成果须由学院学术委员会予以确认)。

      3.导师指导完成的毕业论文工作量按教学工作量计算,标准为36学时/生。

      4.学院给予导师1000/生科研相关经费补贴,学生毕业当年报销。

      

      

      

      三峡大学医学院

             20220515